林益世貪污案已經水落石出,現在的問題是馬英九會不會想辦法讓讓子只到林益世一人身上全承擔來 ,不要再傷到其它已貪了六十年的黨員身上。
只是奇怪的事,中鋼有哪些人也有可能拿錢會哪麼難理解難查到可能的人物是誰嗎?


有個世界奇案宣判例子可詢:
有位中國黨立委叫翁重均收賄案,送賄的二人一個被判11年,一個被判12年,但在中國黨的法院奇蹟是「翁重均被判無罪」。送賄有罪、收賄無罪。

哪麼林益世的收賄案是不是會跟翁重均一樣被判無罪,而送賄的陳先生重判12年呢?

雖然翁重均收賄案被最高法官認為宣判不合理發回重審,但這一重審又拖了好多年,當然這步數是是中國常用的招式,因為台灣人大多數人是健忘的。

有點世界政治驚奇發生在這個百年貪黨,翁重均還能讓中國黨提名立委選舉而讓他選上擁有豁免權暫時迴避司法審理他。


其實台灣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司法要真正的大改革」,所有司法人員包含檢調、大法官等都要暫時退出政黨身份,而這些人由監察院管(司法人員也有一大堆貪污的),如此一來,不管台灣由哪個政黨執政,所有的政務官才不敢亂來,利用官位狐假虎威欺壓人民。

參考資料 沉默許久
來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207030821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林慧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