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版主,你的說法誇大,因為國債現在是5.2兆,以台灣一年稅收約2兆,真要還,幾年就可以還完,何來希臘化?!

再者隱性債現在約9兆,這不是需要一年內就要付出的,是分幾十年的時間!!真是被誇大到無恥!!像公務人員退休金(應該指政府配合款)約5兆多,是50年的總和,一年才100多億,有很多嗎?!這部份就像企業主需要支付的配合款是一樣的東西.

 ps.你最後的數字偏差到很無恥!!公務人員是5兆多,勞保是1兆多.而這部份,從李燈輝到馬英九變化不大

 


to   paula
  ( 初學者 4 級 )


你講個要表達什麼?!台灣自古也不是日本的,為何你後就一口認定台灣就是日本的?!不就是馬關條約!!不過告訴你,去看一下以下兩和約和中華民國憲法

1.中日台北和約:日本歸還台灣主權給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又是曾經統治中國的一個國名,那台灣不知為何沒被中國管!!中華民國憲法領土可是包括大陸,而且中華民國也曾經統治整個中國過!!

2.中日互相友好和約: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剨的領土!!

認定馬關條約的有效性,你能否認以上那兩條中國的台灣管理權嗎?!
 但不管哪一個,你現在的台灣都是在中國政黨的統制之下,不要再瞎扯台灣從古到今不是中國的土地!!現在就是中國土地!!


就像琉球,從古也不是日本的土地,因為它是一個王國,屬於中國的附庸國,直到甲午戰爭前才被日本併吞了,現在變成日本的!!

再看:

大陸取代台灣成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的地位,所以在國際上,實際認定兩岸是同一國的,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岸在國際的代表,也就是說,其實中華民國是滅亡(只是我們打死都不能認為是),依照條約的性質,條約是可以由後任繼承的,也就是中華民國所簽定的和約,在中華民國滅亡時,中日台北和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已接收!!也就是說如果中華民國在國際的認定是滅亡,那台灣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接收是天地義的事!!

你自己定義的東西.自己看爽罷了,完全沒有法理基礎,和廢物沒什麼兩樣!!

 


本文來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205270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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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慧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