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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字第14號〔民意代表非監察權行使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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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邊是院長
右邊是副院長

監察院歷任院長副院長任期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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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設下列各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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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目前空轉一年, 沒有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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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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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不因該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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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記載
現今的監察院 最早的名稱為台北州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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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的職權有那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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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不得彈劾的對象有:

總統副總統法增修條文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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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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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提名 向總統說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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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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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中國監察制度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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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監察制度普遍獲得重視,目前全球已有超過一百一十個國家實施此一制度,而監察權獨立行使,更為世界潮流所趨。我國監察權,自古即有建制,迄至民國肇建,臨時約法雖將彈劾權一度歸由國會行使,其後歷經訓政以迄憲政,終採由監察院獨立行使監察權,既因襲歷史典章,又符合世界潮流。邇來我國憲政體制之變革,引發廣泛討論,其中監察院之定位,各界亦有仁智之見,爰以監察院憲政地位,就監察院不應輕言廢除之理由探討分析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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